摘要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现就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
出处
《财会学习》
2024年第24期I0001-I000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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