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业银行具有企业法人的营利属性,业务活动的开展受到“三性”原则的约束,加上现行农村金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持续性不足。然而,商业银行是农村金融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品牌形象的重要方式。因此,宏观上应明确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地位与职能,具体措施上应不断推进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涉农信贷担保体系、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健全农业风险补偿机制等,增强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积极性与持续性,促进乡村振兴目标顺利实现。
出处
《知识经济》
2024年第27期31-33,共3页
Knowledge Economy
基金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乡村振兴视角下农民金融权利保护研究”(编号:2022B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