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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使用“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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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阿拉伯数字“0”的汉字书写有“零”和“○”2种形式。它们各有特定的使用场合。1)“零”仅用作计量或计数的场合。例如:量值“5036 km”的汉字书写形式为“五千零三十六千米”,不应写作“五千○三十六千米”;数值“305人”的汉字书写形式为“三百零五人”,不应写作“三百○五人”;计数“66.08”的汉字书写形式为“六十六点零八”,不应写作“六十六点○八”。
作者 浩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编辑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359-359,共1页 Acta Editolog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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