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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国际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法治保障——基于广西北部湾的产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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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部国际陆海新通道北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在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西部陆海新通道是西部地区各省市自治区利用铁路、海运、公路等运输方式,经广西北部湾港出海的骨干通道[1]。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这为促进广西由通道型经济向枢纽型经济转型、实现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提供了新机遇[2]。海铁联运正迈向“无缝衔接”,“一带”与“一路”在北部湾交汇,广西成为西部国际陆海新通道的关键节点,重庆作为运营中心发挥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于2024年4月在重庆考察时,指出“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对于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研究者们对建设西部国际陆海新通道展开了一系列研究,主要有西部国际陆海新通道的共建与国家重大战略融合发展研究[3];西部陆海新通道对区域产业创新的影响[1],产业集聚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4],产业升级效应及路径分析[5];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发展策略[6],高质量发展需要配套基础设施、物流信息共享及相关政策支持[7]。研究者们多从宏观层面开展整体发展研究,但与具体产业选择特别是与海铁联运相关的研究相对较少。
作者 栾宇
机构地区 上海海事大学
出处 《重庆行政》 2024年第4期73-77,共5页 Chongqing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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