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既要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又要符合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建立法治化的县域经济环境,满足建设和谐安宁社会的需要。这就要求县域经济的发展,既不能为了发展而野蛮生长,也不能小心谨慎裹足不前。当前,我国县域经济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困境,具体到法治领域,存在“法治不彰”的问题,如法律制度不健全,依法执政、依法履职法律意识不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层面进行改进完善,以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出处
《广东经济》
2024年第15期39-42,共4页
Guangdong Economy
基金
广东医科大学校级青年科研培育项目人文社科类自选课题,项目编号:GDMUQ202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