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对第三学段古诗教学的建议是:“背诵优秀诗文60篇(段),注意通过语调、韵律、节奏等体味作品的内容和情感。”教师在落实以上要求的过程中,应识体而教,结合诗歌文体独特的韵味,激发学生学习古诗的兴趣,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经典嵌在学生头脑中,让学生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
基金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重点课题“小学语文‘学习任务群’教学实践策略研究与应用”(JJB1423176)
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融合发展(人教社)重点实验室人教数字教育研究院重点课题“数字教材资源支持下,大单元语文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理论与实践研究”(RJA0122003-04)
202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教研专项课题“小学语文整本书阅读的策略研究与实践”(JYB142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