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厦门大学1926年6月正式设立法科,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上,厦门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厦大法学院)是全国较早设立国际经济法学科和国际经济法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的高等院校之一,也是联合国贸发会议选的国际投资法“全球15所法学院领航项目”成员。2012年,厦大法学院获批教育部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9年成为国际立法协会首个中国成员单位;2022年,获批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2023年,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4年第32期59-61,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