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作者提出了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并从进一步完善现行预算审批制度以及发挥好采购人的主观能动性两个方面给出建议。《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在是该研究如何将《暂行办法》落实、落地的问题。从理论上讲,《暂行办法》的颁布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而且在需求调研、供应商邀请、专家选择、评审方法等方面,《暂行办法》均比现有法规有所突破、有不少亮点,但要真正让其发挥作用,完成立法目标,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24年第8期25-27,共3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