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第二季度水利部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通报工作,通报工作对于社会关注和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提高通报结果对于捕捉地下水超采严重或超采加剧地区的准确性,文章对已经发布的15期通报数据进行分析,对通报中采取的计算指标、计算方法、判定标准进行了对比分析并提出调整建议。结果表明调整方法能较好反映地下水超采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通报工作提供借鉴。
出处
《水利规划与设计》
2024年第9期99-102,107,共5页
Water Resources Planning and Design
基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县域适水调控方案优化及其监测预警技术集成与示范”(2023YFC320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