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反映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山东省作为全国农业大省,农业从业人口多,相对于半岛和沿海地区,内陆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尤其德州市、聊城市、菏泽市作为山东省“三大粮仓”、传统农业地区,2023年三市粮食产量占全省38.5%,承担了稳粮保供的重要政治责任,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常年排在全省末尾。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本文以传统农业地区聊城市为例,通过开展聊城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研,分析了聊城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并针对性提出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