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夏克滋(1903—1969),原籍崇宁县竹瓦铺(现唐昌镇金沙社区),后因地主夺佃,迁到永定乡观音村(现三道堰镇炮通村)居住。1962年任原永定公社一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先后担任过农民代表、农会主席、村代表主任、农业社长,生产大队委员、肥料厂长、蔬菜组长等职务。1963年7月23日,《四川日报》头版头条登载了《农村基层干部的一个好榜样——记郫县永定公社一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夏克滋》的文章,后又连续发表《坚持参加劳动,保证思想不生锈》《和群众同甘共苦不特殊》等社论,还开辟了《农村基层干部怎样做到又红又专——大家谈向夏克滋同志学习的问题》专栏。
出处
《四川档案》
2024年第4期59-60,共2页
Sichuan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