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近代以来文学文体的演变过程中,“散文诗”的出现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现象。中国古代有“诗”“文”之说,并无“散文诗”这一概念。所谓“文”,也是一个十分宽泛的说法,是指除诗赋之外的所有散体文章。姚鼐在《古文辞类纂》里,将“文”分为13类,即论辩、序跋、奏议、书说、赠序、诏令、传状、碑志、杂记、箴铭、颂赞、辞赋、哀祭等,可以说包容性极大。
出处
《南方文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92-97,共6页
Southern Cultural Foru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世纪中国‘新边塞诗’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21BZW141
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抗战时期‘西北诗运’及甘肃‘新边塞诗’的整理与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2021YB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