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要论述蕴含着深厚的原创性贡献,突出表现为是科学性、人民性、创新性、革命性、实践性、开放性等理论特质的有机结合:系统把握新时代建设的根本规律,秉持先进理念的科学性特质;确立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立场的人民性特质;依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转化发展,发挥知往鉴今的创新性特质;以红色法治文化为根基,赓续不懈奋斗的革命性特质;支撑全面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凸显问题导向的实践性特质;与世界优秀法治文化交流互鉴,铸就兼容并蓄的开放性特质。全面阐释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特质,有益于明晰其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理论方位,进一步坚定法治文化自信,为增强社会主义文化理念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挥更大的指导意义。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24年第4期42-53,共12页
Legal System and Economy
基金
2023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研计划一般项目“面向城市副中心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五治融合’体系构建”(SM202310037006)
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民法典时代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难点问题研究”(2022XJQN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