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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体“桥头”商标侵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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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同样是经营餐饮的企业——一家在重庆,一家在江苏常州;一家经营火锅,一家经营羊肉馆,却因为分别使用了繁简体的“桥头”商标而打起了异地商标权官司。最终,法院以被诉侵权的简体“桥头”商标具有俗语地理名称的来历,且餐饮业消费者多为本地居民,不会使普通消费者产生误认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作者 何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24年第18期60-61,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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