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要体现时代性要求,照顾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实现刑罚功能和目的的辩证统一。但是我国现行刑事立法未能体现这些要求,导致对未成年人保护有余而惩戒不足、刑法基本原则不能充分实现、过度纠结于刑事责任年龄而忽视其他犯罪因素的立法困境。未来的立法改革,需要明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中的指导地位,充实有关未成年人刑罚处罚的条款,进一步完善刑罚体系,扩充禁止令等保安处分制度,以实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科学治理。
作者
王舒
随庆军
WANG SHu;SUI Qingjun
出处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50-54,共5页
Journal of Henan Finance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