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百年来,“西洋画写实,中国画写意”的命题被反复提起,同时“宋画写实”之说也广为传播,为此必须探讨何谓写实及宋画的写实性与写意性的关系。写实概念是顺着清末民初“西学东渐”的潮流而舶来的。按照写实理解的科学认知范式,中国画(包括宋画)并不写实。但还有另一种写实理解,根据这种理解,将“写实”用于传统中国画是可行的。写实的三种表现是师法自然、重视形似、追求生动。重视形似和追求生动是师法自然的具体化,它们在宋代画论中分别表现为对“写真”和“写生”的推崇。写意画派把“意”和“形”对立起来,这是由于他们忽视了“意”兼有主客观两个指向。“写意”是一个现象学的概念,它具有连接主客体的意向性结构。院体画和文人画是“写意”的两个方面:院体画侧重于意向客体方面,文人画侧重于意向行为方面;侧重于意向客体时表现为写实性,侧重于意向行为时表现为写意性。
出处
《艺术评论》
2024年第8期7-24,共18页
Arts Criticis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一般项目“中国画的现象学诠释”(项目编号:19BF085)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