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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道特许经营权质押的效力

Effect of Gas Pipeline Franchise Rights P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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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燃气管道特许经营权的质押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无效。对质押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可能影响该条款效力的,应当选择有利于该条款有效的解释。燃气管道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可以质押,并可作为应收账款办理出质登记。
作者 孙茜 祖拉亚提 Sun Qian;Zula Yati
出处 《人民司法》 2024年第22期42-47,共6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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