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瞿秋白同志是党内较早进行法学研究与投身法制实践的重要领导人,为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作出了开创性功绩。他一方面从社会本位、社科方法与以政统法诸角度阐释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另一方面注重辨析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学说,有破有立地建构了符合中国国情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他对北洋政府与国民政府移植英美法律制度进行了批判性反思,并积极推进苏式法制的中国化,制订中央苏区法律法规,为革命事业的法制化与正规化贡献良多。他致力于中国共产党人权话语原创性型塑,对中国现代早期法学的知识与话语体系的自主性建构做了许多杰出工作,为今天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贡献了有益经验。
出处
《东南学术》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209-222,共14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革命根据地法律史研究(1921—1949)”(项目编号:23@ZH001)
教育部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重大项目“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人权话语体系的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8JJD8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