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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根据《条例》认定处理在乡村振兴领域刁难群众、吃拿卡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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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与时俱进在第一百二十二条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依然作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予以规定。精准认定处理该行为,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作者 周华松
机构地区 海南省纪委监委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24年第17期41-4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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