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性侵犯罪现象持续高发,与我国法律对该类犯罪不断加强打击形成了鲜明对比,根源在于其犯罪成因多元。依靠实证案例分析并借助犯罪学中的“日常活动理论”,可以将教师性侵犯罪的发生机制总结为被害人性防卫能力差、犯罪人具有天然优势地位、犯罪场所监管缺位三方因素的共同效果。由此,需要形成多维度的全面预防机制:“监管者”维度上,要改变社会性观念,落实家校性教育;“操训者”维度上,要提高职业禁入门槛,完善性侵保护立法;“管理者”维度上,要建立校园申诉制度,完善性侵披露机制;我国特有的“监督者”维度上,要发挥司法机关在预防该类犯罪的特殊作用。
出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24年第4期18-23,共6页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