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以数据为主要内涵及技术支撑的人工智能出场,特别是ChatGPT4.0的悄然问世,人类社会进入了所谓的“超人工智能”阶段,其发展趋势与前景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价值理论问题的关注。数据的价值决定与价值分配始终是关系数字经济学理阐释及实践应用的基本问题和理论前提。无论人工智能如何发展,作为发展数字经济的显性入口,数据特别是数字化的数据仍然是商品,其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数据网络平台是推动新经济的重要力量,但也是容易形成数据市场垄断的重要物质基础,要发挥好数据的最大化效能,就必须特别关注数据的价值决定、实现及其分配机制重构,警惕数据价值在实现及分配过程中的市场垄断问题。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26-32,共7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补充性货币监管研究”(16CJY06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数字人民币的网络外部性对西部地区居民消费潜力的影响及机制研究”(23XJC79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