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都省书画之印”并非元代中书省或秘书监官印,应系明初中书省官印,该印的使用时间不早于朱元璋即吴王位的至正二十四年(1364),使用时间的下限为洪武十三年(1380),此后不再使用。此印主要钤于刻本书籍、法书墨迹、碑帖拓本及绘画册页。钤于绘画册页是由于册页的装帧形式与书籍相近,明初被归入典籍类。该印很少见于绘画立轴和手卷,若出现则该立轴或手卷大多真伪存疑或装裱形式经过改造。“都省书画之印”往往与“礼部评验书画关防”同时出现,后者应系明初礼部书画库官印,使用时间的下限同样为洪武十三年。两印的使用可能与拨付相关典籍类藏品给大本堂或秘书监等机构有关。“都省书画之印”“礼部评验书画关防”“纪察司印”均为明初官印,在使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重合期,随着中书省、礼部书画库、大本堂、秘书监的先后废止,相关典籍归翰林院保管,法书名画则汇集到内府纪察司中,并在洪武十七年后为司礼监所继承。
出处
《文献》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10-131,F0002,共23页
The Document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明代宫廷与浙派绘画史料整理与研究”(22BF09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