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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门法院 守护澧水之畔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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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树苗成长得怎么样?”“受损的生态环境如今恢复得如何?”近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联合辖区检察院、森林公安局、林业局等部门干警前往子良镇骆村坪村,对一起环境资源案件判后补植复绿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做好环境资源案件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2023年3月,万某在田间放火燃烧渣草时,不慎弓燃周围树木,导致一场山火。最终,石门法院以失火罪判处万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要求万某于2024年3月底前对林地进行补植复绿。回访过程中,法院干警发现,补种的树苗长势喜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审判》 2024年第15期54-55,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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