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中小微企业为切入点,阐述企业合规认罪的必要性,深入分析企业认罪面临检方接触认罪时间较晚影响诉讼效率、企业认罪真实性受质疑、检察院自由裁量权过大、外部监督不力、企业难以在认罪和利益之间寻找平衡点等困境,进一步从保障诉讼参与人和公众两方人员的知情权、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对直接责任人员慎用不起诉三个方面提出解决路径,以推动企业合规经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出处
《经济师》
2024年第9期43-45,共3页
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名称:《企业合规建设的动力和路径》(编号:21B85208)
湖南警察学院科研项目,项目名称:《认罪认罚反悔问题研究》(编号:2021YB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