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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范的“飞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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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叶必丰在《交大法学》2024年第3期撰文认为,国家通过行政区划制度实现了对国土空间的有效治理,但形成了行政壁垒和区域发展不平衡。“飞地经济”推动了国土动态空间的重构,需要具有竞争力的管理制度溢出和良法的“飞出”适用。在民商事领域,可以通过冲突法及法律选择制度解决地方法规范的跨界适用。地方行政法规范“飞出”适用的基本规则是“协议一批准”。基于公私法的划分、国家结构形式和地方治理制度“协议一批准”的实现形式存在差异。实行单一制的国家(联邦成员)除了个别共同法外,对地方行政法规范的“飞出”适用都实行批准制度,包括批准“准据法”批准行政区划拟制和批准委托管辖制度。
出处 《新华文摘》 2024年第17期158-1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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