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活动的价值遗存,见证了人类文化活动的嬗变。我国现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主要包括项目名录制、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和普查建档制等,各制度之间相辅相成,共同为非遗项目传承赋能。湖北地区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自2007年以来虽积极参与申报、管理,但地方法规不够细化、退出标准笼统、执行工作较难以及缺乏荣誉退出机制等管理问题较为突出,仍需进一步解决。完善传承人评估机制,建立述职制度、荣誉传承人制度、预警制度以及定期巡查制度,为湖北地区非遗传承提供保障,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与发展。
基金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民间文化非遗进校园课题“非遗进校园助力职业院校学生创业的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023134)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畲族传统文化的现代运用研究”(项目编号:MSY20001)
中南民族大学四部委基地项目“湖北地区博物馆馆藏‘三交’文物研究”(项目编号:JDY2301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