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家思想与战争、军法联系密切。暴力刑杀的战争促成军法残忍的特性,军队“师出以律”的严格要求促成军法公开、毋分贵贱、赏罚确定的特性,军权与王权相统一促成军法独断专权的特性。当军队管理者成为国家管理者时,军法的执行特征融入治国的思想体系之中,此时“军容”入于“国容”,法家人物出现。法家之法公开于民、刑罪恒常、以刑致德、以暴趋治、一断于法、信赏必罚、君主专权、行法不议的执行特征,正是军法内在特性在治国之法中的体现。东周频繁的战争,促使分封制让位于郡县制,井田制让位于编户齐民,军制改变、军源扩充促使族兵制让位于全民兵制。社会组织方式发生变迁,导致以血缘为中心的宗法管理转向以地缘为中心的一统管理,法家思想由此形成。
出处
《东岳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152-160,共9页
DongYue Tribune
基金
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稷下学派文献整理与数据库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9JZD01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