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乡村振兴要始终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其中,以村规民约为代表的治理方式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法治抓手。在当前贵州实践中,村规民约多以引导村民意识、助推村风民俗、明确纪律底线等形式呈现,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尊重村民自治、传承公序良俗、遵守上级规定的良好法治精神。而这些法治现象和逻辑可以进一步挖掘和深化,通过授权委托、德法相融、纵向赋权三重方式,反向促进村规民约本身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践性提高,最终实现以法治化村规民约有效助力乡村振兴的目标。
出处
《贵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62-66,共5页
Journal of Guizhou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贵州省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新时代乡村法律服务的贵州实践研究》(23GZQN8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