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训练阶段对数据的大量使用对传统著作权法律体系产生了冲击,存在难以纳入合理使用制度、不适用法定许可制度以及缺少相关配套措施等著作权侵权风险。鉴于此,提供两种风险应对方案:一是以人类中心主义为立场,在法定许可框架内增设“选择退出”的默示许可制度,并构建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与市场化许可费率标准予以辅助;二是以后人类主义为立场,对合理使用制度进行完善,细化三步检验法与转换性使用的判断标准。
作者
任逸飞
王嘉敖
Ren Yifei;Wang Jiaao
出处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40-45,94,共7页
Journal of Pu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