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1月,国家民委印发《关于命名怒江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决定》指出:“怒江州的生动实践,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实际、群众认可、富有深度贫困地区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之路,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鲜活样本和宝贵经验。”希望怒江州“进一步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巩固提升示范州创建成果”。近年来,怒江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同心同向,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始终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谱写了“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