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修正的反垄断法新增了第60条第2款,首次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但该条款的规定较为原则,加之反垄断领域专业性较强,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实践中面临诸多问题。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本身的特点和经验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具有便捷、高效、整改率高等优势,在反垄断领域的开拓时期更突显出其制度实效性。为此,应探索构建反垄断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并对其定位、功能及实现路径进行论述,以期更好地回应实践需求、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出处
《人民检察》
2024年第17期49-53,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