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政府审计整改法律法规的制度变迁做一简要梳理并提出优化策略建议。从整改责任单位来说,经历了从被审计单位这种单一责任主体,到被审计单位和审计机关的双责任主体,再到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相关部门及机构多责任主体的变迁;从整改内容来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关注审计决定及其执行,第二阶段增加了审计建议的落实。审计法律法规对政府审计整改之规定尚存在一些缺陷。为了传承已经取得的成效并解决尚存在的缺陷,需要单独制定“政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法”,对政府审计整改各重要问题做出全面系统的规定。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9期149-154,共6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百年审计理论创新研究”(21&ZD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