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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导报》关于作者署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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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直接参与研究选题、设计、研究、观察、资料分析与解释或撰写文稿关键内容,能对文稿内容负责,并同意文稿发表者,才可作为作者署名,不能把只参加过部分具体工作而不了解该课题全部内容和意义的人都署上姓名;作者应能掌握论文的全部内容及意义,能对论文提出的质疑进行答辩,并能对论文中材料的真实性、分析推理的逻辑性及对理论和实际意义评价的合理性承担责任;文章署名时,必须经过所有作者的同意及确认;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顺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审稿和编排过程中不得再作变更。具体简述如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医药导报》 CAS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1699-1699,共1页 Herald of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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