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临时仲裁的制度框架包括临时仲裁立法、临时仲裁规则及临时仲裁协助规则三重维度,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涉外商事海事临时仲裁推进办法(试行)》对当事人具有普遍、默认约束力,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临时仲裁立法空白。该办法适用于以上海为仲裁地、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涉外商事海事纠纷,在指定机构方面建立了双层架构和单层架构的混合模式,支持商协会制定发布临时仲裁规则,明确了临时仲裁裁决形式要件和费用构成,并框定了司法监督与支持的范围。临时仲裁的制度创新有助于推动中国仲裁机构逐步转向适度管理,并有可能推动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进一步融合。
出处
《世界海运》
2024年第9期35-41,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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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广东特支计划”涉外法治人才榜单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