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首次在毒品犯罪中明确违法犯罪经历作为明知认定的审查要素。上述规定具有证据理论基础和司法实践支撑,近来司法解释调整动向表明引入违法记录是完善明知认定规则的有效途径。违法记录以同类行为为核心,在形式上较为开放多元,应合理确定毒品类罪中违法记录范围。在违法记录运用上,应进一步明确毒品违法记录的证明属性,根据行为相同和对象相同的分类,分层认定明知。
出处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91-97,共7页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