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形式”这一概念的变迁中,“形式”由原初的“载体”转化为“本体”,再升华为“主体”,直至成为预示艺术自律精神的“主义”。形式主义的深化使得艺术与艺术家摆脱世俗束缚,成为一种超越功利主义伦理的自律性存在。李骆公的艺术创作正是这一核心机制的生动体现。他通过独特的艺术形式的塑造,使艺术飞脱出日常生活的习性状态,真实地展现出艺术的“异质性”;在视觉力量的呈现上更是创新性地将西方现代艺术与中国传统艺术进行融合。天津美术学院作为北方重要的艺术教育中心,其对李骆公艺术理念的传承与发扬,正是弘扬艺术个性与推进艺术发展的必然选择。
出处
《天津美术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16-19,共4页
Journal of Tianjin Academy of Fine A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