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夯实农业基础。现有的土地产权制度模式出现了诸多问题,譬如所有权虚化、权属关系混乱、主体模糊等。而乡村治理模式,离不开农村土地,由于制度路径的依赖,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各种基于农村土地引发的冲突屡见报端。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已经运行一段时间,“三权分置”可以纾解原有的制度紧张,为乡村治理带来新的动向。这些动向表现为重塑基层治理主体与结构、构造基层协商机制、激活利益分配机制、弥合土地冲突等方面。
出处
《福州党校学报》
2024年第4期90-96,共7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Fuzhou
基金
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厦门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资助重大项目“新时代‘党管政法'战略与实践研究”(编号:FJ2023JDZ003)
福建省社科基金特别委托一般项目“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探索历程与经验”(编号:FJ2023TWFX0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