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的时代,法学学科教育与人工智能的糅合已是大势所趋。生成式AI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虽在全球范围内引起现象级的火爆,但其在教育场域的适用亟待冷静、全面的思考与分析。本文对其在法学学科教育中的影响进行SWOT框架下的分析,充分列举与论证其应用于法学学科教育时的优势与劣势、机会与威胁;通过对劣势优势等要素的分析,进一步阐释生成式AI模型在学生思维的培养、学术伦理的维护以及意识形态的把握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针对这些风险,应从技术改进、教学目标设置以及教师角色转化三个方面对风险进行合理规避,实现生成式AI工具化、合理化以及合法化的适用。
出处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24年第9期27-33,共7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重点项目“责任年龄双层模式下警务介入罪错未成年人非刑罚处遇制度研究”(2023A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