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盟是我国共建“一带一路”重要伙伴。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发挥地缘优势,加强与东盟国家检察机关的执法司法合作,维护区域安全发展是涉东盟法治工作重要内容。当前,边境地区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仍存在涉外法律法规不健全,涉外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不完善,检察人员素质跟不上涉外法治工作新要求等问题,应尽快完善涉外法治配套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储备,提升涉外法治工作成效。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4年第15期77-80,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