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播与人类活动的辩证法互联网兴起后,传播日益远离现场、实景、直观,新闻真实性、客观性的问题愈加复杂。传播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价值诉求,使“人与传播”“传播与人”“事实与传播”“社会与传播”呈现一种主体间性的鲜明特点。今天,我们都生活在一个被建构的“拟态环境”里,过去那种追求事实第一性、传播第二性,致力于职业新闻理想和由主流媒体主宰社会公共舆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4年第9期160-160,共1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