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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4台手机“七天无理由退货”遭拒法院缘何支持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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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网络购物日益普及的当下,“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无疑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便利,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拥有了一定的“反悔期”。然而,前不久发生的一起网购纠纷却引发了广泛关注。“无理由”不等于无条件无限制今年4月,路先生在某知名电商平台的自营旗舰店花费2万余元购买了4部手机。收到货物后,路先生以“不满意手机摄像头像素”为由向平台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出乎意料的是,他的退货请求遭到了商家的拒绝。
作者 李颖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24年第9期52-5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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