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宣传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和国家文物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汛期文化遗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整体提升文化遗产抵御灾害的能力,避免文化遗产“受损即消失”。通知要求,加强对山地、低洼地、临江临河区、临近行洪区等高风险地区文化遗产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维修工程工地、考古发掘工地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围挡、遮盖、加固、支顶、排水等针对性措施,备足应急物资,清理排水通道,必要时可临时断电。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24年第17期19-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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