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轻罪与治理是相互定义的。我国犯罪治理轻罪化不仅是有别于重罪的罪刑体系重构,而且是轻罪治效的“权利敏感度-警务入罪信度-检务出罪效度”一体化或寓“规训”于“控制”的系统转型。基于轻罪治理的人文质性,对其法律文本-司法实务-机制话语通过扎根计算以致于我者-他者变换反思与学习,凿通从积极秩序刑法入罪、警检序贯结构出罪到司法衍生“预测性-流动性-个性化”轻罪秩序的数实孪生治理体系。在保守法定-释放治效的“技术-意义”交互中,以“极度罪治标注-极度轻重优化-极度嵌融算法”来规制、消弭轻罪治理风险。
作者
朱利民
吴凡
彭祥松
ZHU Limin;WU Fan;PENG Xiangsong
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56-60,共5页
Journal of Wuhan Public Security Cadre’s College
基金
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钟祥市人民检察院校检合作检察理论研究项目(项目编号:HJ2024HX001)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