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成立后,与沪深交易所实行功能互补、错位发展、良性竞争,全面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资本市场新格局得以形成。市场定位的不同决定了北交所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环节差异化的制度安排。文章从法治角度,阐释“后错位发展时代”的北交所差异化监管的内涵属性,厘清北交所错位发展与差异化监管的辩证关系,比较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监管制度的差异,分析北交所实施差异化监管的理论依据及制度可行性,并从发行制度、上市制度、交易制度和退市制度等方面,初步提出完善北交所差异化监管的制度空间。
出处
《福建金融》
2024年第9期18-27,共10页
Fujian Financ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证券错误交易处理机制研究”(17YJC8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