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保护新疆的红色资源,对于传承红色基因,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义重大。新疆红色资源在立法上存在诸如体系不健全、地方性法规条款简单抽象、没有明确的立法对象、缺乏有效追责机制。缺少如乡规民约等道德规范的有益补充等问题,建议制定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提升新疆红色资源的保障力度;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红色资源的立法经验,促进新疆地方法规的尽快落成;构建新疆红色资源的立法体系,夯实保护的法治根基;建立双重保护机制,加强对新疆红色资源立法的有益补充。
出处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2024年第2期76-80,共5页
Journal of YiLi Prefecture Communist Party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