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CSMAR数据库中2023年4339家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数字化企业股价的影响。在获取了上市公司的日度股价数据和企业信息环境透明度数据后,根据已有研究得到企业数字化程度指标,并使用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计算出累计超额收益率,在此基础上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在政策颁布后,数字化程度较高的A股上市企业股价表现出正向的累计超额收益率,表明市场对数据资产入表政策的实施持积极态度;信息环境较为不透明的企业在政策颁布后股价收益变动更为显著,表明数据资产入表政策能够缓解企业的信息不对称;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已经披露数据资产的公司在政策颁布期间股价收益率相对较高。
出处
《统计与决策》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8期155-160,共6页
Statistics & Decision
基金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TJGLQN23-005)
南开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6323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