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破产重整是一项专门针对那些资不抵债,可能或已经面临破产风险,但依然具有存续潜力和复苏希望的公司而设计的法律制度。在法院的主持下,以及各利益相关方的积极参与下,该制度通过业务重组和债务调整,旨在助力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其正常营业能力。这一机制为公司提供了走出债务困境的重要法定途径。本文以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诚文体”或“ST明诚”“^(*)ST明诚”)资不抵债后的破产重整事件为案例,基于破产法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深入探讨。该案例由省市政府、法院、投资人及债权方等多方参与,共同研究并实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解决方案。经详细分析,本文认为:一旦经过各方认可的破产重整方案得以实施,公司便能重新焕发活力,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债权人的损失,进而促进社会整体利益。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24年第9期126-129,共4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