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初期,英国爵士丁恩在两广盐区主导了一场盐业自由贸易运销法制改革。这一改革持续近十年却未能取得预想的效果,最终出现了“包商—自由—包商”的制度复辟。国内学者将丁恩自由制改革失败的原因,笼统地归结为封建势力根深蒂固。深入考察这一改革在两广盐区的施行实效则会发现,其失败根源于自身“最利销私”。自由制改革不仅将清代包商制隐藏的“抑私”之设计尽数消解,甚至还变相创造新的走私环境并增加政府缉私的成本和难度,最终导致正常的食盐运销系统在私盐蚕食下全线崩溃,出现食盐走私销尽、省城盐价飞涨、贫民化为盐匪而国税无处征收的荒诞情景。
基金
汕头大学研究课题“近代川盐运销法制改革研究”(项目号:STF22023)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