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作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新型方式,是解决当前公共数据开放困境的新举措。目前,各地已开展授权运营实践和相关立法活动,但是其制度构建仍有诸多不足,如立法规制的原则不清、规则具体内容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成为制约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进一步发展的桎梏。应当坚持安全可控原则和合法原则,在具体制度构建中,坚持以“统一授权”为主、“分散授权”为辅的授权模式,坚持“正面清单”的公共数据开放原则,运营主体方面将业务能力与安全保障能力相结合设置准入条件,引入第三方监督,健全各方位多层次的监管机制。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4年第10期53-55,共3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