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实践中,网络爬虫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其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网络爬虫行为最常触犯的罪名。通过对相关案例进行梳理发现,法院在认定网络爬虫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院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有扩大化倾向;二是关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置条件解释不清;三是对于“非法获取”认定不明。针对上述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要围绕“可识别性”展开,明确间接个人信息的边界;其次,基于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需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限缩解释;最后,要在知情同意原则的基础上明确“非法获取”的边界。
作者
郭晓燕
王皓民
GUO Xiao-yan;WANG Hao-min
出处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66-75,共10页
Journal of Guangxi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23CRWJ04)。